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孙志忠先生委托董事王柏华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柏华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7,259,532.5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和5%公益金,共计10,028,779.64%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3,447,081.15元,报告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0,677,834.01元。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公司决定2002年度不分配,也不进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度报酬的议案;2003年,公司继续聘请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02年度,公司聘请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期及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财务审计费用。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请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同意公司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公司在生产、管理和经营中涉及到″浪潮″商标和标识核定使用的产品或服务时,均可使用该″浪潮″商标和标识,并且在该″浪潮″商标和标识有效期内,本公司均有权无偿使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二、三、四、五、六、八、九项尚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公司对拟修改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第二条第一款″公司前身是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拟修改为″公司前身是山东泰山旅游索道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客运索道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拟修改为″通信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3、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发起人或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名,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拟修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名,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4、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二款″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确认,大会主持人在关联事项表决前提请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关联方股东如有异议,应由股东大会确认。″拟修改为″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确认,大会主持人在关联事项表决前提请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