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12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监事(授权代表)5人,其中监事胡林委托监事刘国明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茂昌先生主持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山东浪潮浪信软件产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同意以2842.72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山东浪潮浪信软件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山东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出让山东浪潮浪信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中履行了诚信义务,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