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四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月25日下午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厦门国贸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均为我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最高额不超过850万美元为厦门国贸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期限30个月;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为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待担保协议正式签订后我司将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