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三年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5月22在厦门国贸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选举何福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林琛良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同意聘请周骏平先生、卜舒娅女士、许晓曦先生、熊之舟先生、周任千先生、陆郑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3年;聘请陈晓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提名、选举及第四届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管人员的提名方式、选举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力平 卢永华 阎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