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00三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在此额度项下,公司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保证(信息披露详见03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于二00三年四月四日在厦门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人民币16000万元内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同时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在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在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在美元48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开证、信用证借款、信用证垫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担保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宪榕,注册住所为厦门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5-7楼,经营范围为: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境内外实业投资(涉及专项规定除外);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5、自营和代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6、码头开发建设;7、仓储业(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8、批发、零售饮料(酒限零售)、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日用杂品、机械电子设备、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建筑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配件;9、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民用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该司银行信用等级为AA+,经营正常。我司与该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我司在人民币16000万元内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2、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在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在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签定的所有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4、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元480万元额度内为我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发生的所有开证、信用证借款、信用证垫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银行信用等级较高,还贷能力强,担保风险不大,同时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提供了等额担保,保障了我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3,480万元,其中对厦门经济特区友利贸易有限公司担保1500万元人民币已经逾期并涉及诉讼,但是我司控股股东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发文明确由其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责任,因此不会损害到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2003年营(票高保)字第003号 2003年营(高保)字第011号
    2003年营(高保)字第017号 2003年营(高保)字第019号
    2、第三届董事会二00三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