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00二年度第十八次会议于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在厦门国贸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周任千董事因公出差在外,委托何福龙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OO二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2.02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纺织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为全资子公司———厦门经济特区保税品公司向交通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等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