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十七次会议于2002年6 月 10日在厦门国贸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部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如下决 议:
    1、以6票同意,1票弃权同意公司参股投资证券公司,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 仟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该投资事宜(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2、 鉴于公司今年三月份向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的三个月临时授信额度等 值人民币2.5亿元已到期,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再申请期限三个月、 等值人民币2.5亿元的临时授信额度;
    3、为进一步发展北方地区的出口业务,一致同意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一家以进 出口贸易为经营范围的子公司,由集团绝对控股、主要业务骨干个人参与持股。 鉴 于北京市对公司申请进出口权的限制, 同意同时设立非独立法人的“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便于新成立的子公司在过渡阶段开展业务活动;
    4、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致同意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职 责为:(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 )研究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5、一致通过了公司所作的《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