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2年度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 14日在厦门国贸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部分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 效。会议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3.2亿元,期限二 年,并授权董事长何福龙先生全权办理该额度内向银行借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银行授信业务,以及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