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贸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德国船东签订的两艘 850箱集装箱货船的建造出口合同的总金额约为3400万美元。该司于7月6 日收到了 船东的第一期付款,该合同已正式生效。履约期为合同生效后的二十六个月。该合 同项下的船舶入级德国劳氏船级社。该司与国内一船厂签订了相同标的的代理出口 合同。
    我司于7月6日正式接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通知,该行同意向我司发放出口卖方 信贷中短期额度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整,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出口 卖方信贷利率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