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七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二00七年七月九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亿元,期限一年;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二、同意在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给予的人民币拾伍亿伍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质押,质押金额为本金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公司向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申请人民币拾伍亿伍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于二00 七年四月十日公告。)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00 六年的考核情况;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00 七年考核办法。
    上述各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