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七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厦门分行、光大厦门分行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同意向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亿伍千万元整,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向民生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伍千万元整,期限均为一年;
    二、审议通过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各议案均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