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原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国家股128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中的3000万股质押给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质押期限自二00六年六月五日至二00七年六月五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