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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 六年度第七次会议于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六年六月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决定采用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及非流通股向公司注入资金的方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将因此增加注册资本。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228,599,99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68,580,0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3股转增股份,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公司注入3,000万元货币资金,作为资本公积为全体股东共享,拟用于收购非流通股股东的码头泊位资产。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内容详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二00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由于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议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董事会拟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行使。
    具体内容详见《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以上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六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