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五年度第八次会议于二00五年八月五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肖伟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就如下事项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决定以免担保的信用方式向厦门市商业银行申请新一轮的“集团授信”人民币三亿元以及备用额度人民币三亿元,期限一年。
    以上事项均获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五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