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00五年度第一次会议于二00五年三月八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二00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二00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对公司二00四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二OO四年度能够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履行了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经营决策合规、合法。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厦门天健华天责任有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二00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定价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发现任何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议案的整个审议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采用的方法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