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00四年度第七次会议于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鉴于公司在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继续向光大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的新一轮免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二、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在原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与维修;码头开发建设与经营两项经营业务。有关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的议案尚需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自有的东渡港区20#泊位码头二00五年工程建设计划;
    四、为确保公司20#泊位码头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同意向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一亿七千万元的专项贷款;
    五、应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对公司驻沪各部门及机构的管理,同意在上海浦东购置房产作为公司驻沪各部门及机构的集中办公场所;
    六、同意聘任龙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龙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
    龙泷先生简历:
    龙泷,男,汉族,中共党员,一九八零年二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二00一年七月参加工作起至今,一直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