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我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志远)有关股份转让合同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同达志远向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协议转让其所持有我公司3,584万股社会法人股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同达志远和重庆国信于2003年8月14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同达志远将持有本公司3,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以每股0.8091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国信,转让总价款共计2,900万元(注:重庆国信接受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以信托方式进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重庆国信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584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同达志远将不在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