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收到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嘉中法执字第79-1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
    因本公司欠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货款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11335060元债务,申请执行人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本公司在重庆雅佳置业有限公司中享有的60%股权中价值人民币11335060元的权益,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两年。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