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向黑龙江世纪华嵘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股权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4 月 13日签订了《关于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股权转让的协议》, 将其持有的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944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给黑龙江 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作为转让方的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是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资产所有权的代表,是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
    作为受让方的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 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00年9月26 日在黑龙江省工商局登记 注册,注册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利群街18号,法定代表人樊延峰;公司注册资本金 为4500万元。截止2001年3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6684492. 20 元, 所有者权益 45690575.50元。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352482.88元,利润总额102558.21 元(未经 审计)。公司主要经营:信息、电子、计算机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工、农业、房地 产、建筑业;交通运输项目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 服务、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器材及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 建材、环保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多媒体开发、电子 商务服务、电子信息服务。
    三、此次转让前,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 实现正式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前几名法人股东的持股状况发生了变 化,见下表:
转让前: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
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6016万股 47%
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584万股 28%
合计 9600万股 75%
转让后:
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584万股 28%
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3072万股 24%
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44万股 23%
合计 9600万股 75%
    本次转让结束后,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社会公众股仍占25%,未发生变化。
    四、协议规定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0.68元人民币(按2000年度经审计的调整后 每股净资产),转让价款总计为2002万元。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采用分期支付 现金的方式,第一期付款时间是协议签订后三天内,受让方支付1288万元,第二期 付款时间是办理完正式过户手续后一周内,受让方付清余下的714万元。
    五、黑龙江世纪华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法人股东均无 关联关系。
    六、截止协议签订日,本公司不存在因判决、裁决或其它原因而禁止或限制本 公司此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事项。
    七、转让协议签字后,依法办理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批 准文件,并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同意后,正式办理该国有法人股过户手续。
    八、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报批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予以及时信息披露。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的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