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4月25日在三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在经营管理中依法运作,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02年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公司(收购)资产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募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行为。
    4、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手续完备,并及时披露信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符合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
    5、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符合国家规定。
    6、公司2001年增资配股,募集资金2.83亿元,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三个项目,截止2002年末实际投资与承诺有差异,进度缓慢,会议要求公司应加快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