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慈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00二年二月八日在公司召开, 公司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以下二项议案:
    一、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01年4 月因原聘哈尔滨祥源会计师事务所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取消 资格,改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任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对 公司进行过审计。现因2001年年报审计时间安排上的差异,为保证公司2001年年报 按时披露,经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我公司决定变更审计机构,改聘北京永拓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2001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双方确认财务审计费 为30万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追议。
    二、增聘李树生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李树生,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国营黑龙江铝箔厂财 务副科长、科长,黑龙江庆安哈慈天然食品有限财务部经理、哈慈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部长,现任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特此决议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