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披露《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哈慈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哈尔滨天业电子有限公司、哈尔滨天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天业气相技术有限公司等2004年1?6月违规占用公司资金34,210.4万元,占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6%,对此重大事项,公司没有履行合法的决策程序,也没有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4年10月8日对公司及董事长李秀峰进行了公开谴责。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监事进行了认真分析,并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加强公司法人制理结构建设及内控机制的完善。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事,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公司在此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