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15858.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3846.4万股的46.8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1300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二、公司2003年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14557.56万股,反对股份1301.4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79%。
    三、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1300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四、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1300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份15858.96万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六、杨春孝、苏秀珍、孙德福辞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杨春孝:同意股份14557.56万股,反对股份1301.4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79%。
    苏秀珍:同意股份14557.56万股,反对股份1301.4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79%。
    孙德福:同意股份14557.56万股,反对股份1301.4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79%。
    七、选举邱维、于广和、刘灿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邱维: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1300万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于广和: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1300万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刘灿生: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1300万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的议案
    同意股份14558.96万股,反对股份1300万股,弃权股份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1.8%。
    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董书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见证,认为哈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