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5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名,实到八名。全体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了聘请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境内审计师;聘请何锡麟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04年度境外审计师。本次议案需经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