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1996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1996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1996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预案为:199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9747.2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计1008.85万元,提取9%的法定公益金计907.97万元(以上提取含子公司所 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可分配利润为7830.38万元, 加上年未分配利润 5307.1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137.5万元。经研究决定,公司1996 年度暂缓 分配。
    4、关于1997年船舶更新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增发B股的议案
    6、决定于1997年5月26日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且上述五项报告及议案需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