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有关单位通知,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250万股国有法人股,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续冻结,期限为2005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5日。本次冻结的股份数量为本公司总股本的4.57%。目前天海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