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11月25日以通讯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均通过通讯方式参与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兴建公司管理总部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租用的办公场所已经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及持续发展的需要,为此,公司决定在南昌市高新开发区兴建管理总部办公楼。新的管理总部占地面积71.8亩,由综合办公区、营销及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多功能会议及接待中心组成,其中:综合办公区总建筑面积10877m2,工程预算投资2828万元;营销及物流中心总建筑面积2640m2,工程预算投资845万元;信息中心1920m2,工程预算投资499万元;多功能会议及接待中心总建筑面积2228m2,工程预算投资1299万元。
    该管理总部预计将于2004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建成后将为企业提供符合经营需要的现代化办公条件,极大改善公司办公环境,集中展现公司整体形象。信息中心的建设将实现公司SAP系统的全面运行,提高公司网络化办公和信息沟通的效率;营销及物流中心将为公司不断扩展的营销网络提供集市场分析、行政支持和物流调度为一体的管理平台。
    该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关系,推进公司股权文化的发展和治理结构的改善,进一步唤起投资者的股东意识,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使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更加理性,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公司决定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关于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涉及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因此定于200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12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347号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详见公司200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2003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3)《关于兴建公司管理总部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3年月12日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2)登记地点: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3年12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6、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25日
    附: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