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实到3人,全体监事列席了同日召开的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富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承诺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信息披露的内容基本相符。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