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债资金项目转入进展情况
    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投资字【2001 】 163号文件批准、国家经贸委备案,并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江中 制药厂国债资金项目转入本公司的有关转入手续已经完成。该项目转入公司后, 本 公司将承继国债项目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在享有国债资金项目2640 万元财政贴息优 惠政策的同时,切实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尽快实施,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此外,江中制药厂在建设国债项目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建成达产后的更好 运转,进行了国债项目相应配套项目的建设,本次转入的国债项目中未包含此类建设, 为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公司计划将国债配套项目也转入上市 公司,待有关工作准备就绪后,将提交下一次董事会审议并另行公告。
    二、关于产品委托代理合同的公告
    鉴于公司2002年4月25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江中医 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产品委托代理销售事项, 但公司已将抗生素生产线及其相 关资产对外投资成立了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原委托代理协议中注射用 氨苄西林钠、普鲁卡因青霉素、青霉素钠等抗生素类药品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控股子 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