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02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1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廖礼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聘请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公司拟聘请杜新民、詹政同志为我公司独立董事,详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及个人简历。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资源,节省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东风药业股份公司与东风制药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17日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东风药业股份公司向东风制药有限公司租赁锅炉车间、动力车间、葡萄糖车间等部门固定资产;租赁期限为三年,从2002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止;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为每月120万元现款支付。
    由于江西东风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资产租赁构成关联交易。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7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为保证表决程序有效,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但声明该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此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
    三、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2年6月24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347号江中药业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聘请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2年6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2)登记地点: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2年6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6、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