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2月20日上午9: 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礼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一名),代表股份837287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8371.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吸收合并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 注销该公司的议案,此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的调整,提高公司竞争实力。为 进一步明确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充分利用“江中”品牌的良好竞争优势,拟将本公 司的名称由“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以83728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抗生素生产线及其相关资产投资设立“江西东风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资产管理结构,保障公司抗生素业务的正常独立经营,继续发挥原 有“东风”品牌的优势,拟将抗生素生产线及其相关资产对外投资,发起设立“江 西东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正式登记为准)。公司出资1.2 亿元, 江西江中制药厂、北京江中高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中医贸有限责任公司、南 昌江中实业公司等四家发起人各出资100万元。
    股东大会以83728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将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章程的规范 意见,公司需要在章程中增加独立董事等条款,因此拟在公司章程中修改有关事项。
    详见公司2002年1月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股东大会以83728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程序,更加有利于公司股东参与审 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指引, 特制订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详见公司2002年1月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的《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以837287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刘维、陈毅敏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