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 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 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一 名),代表股份8372.97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8371.2万股), 占全部股份总额的 57.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372.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372.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6846万元, 比上 年增长183.2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7862万元,比上年增长466. 50% ; 营业利润 7291万元,比上年增长40.02%;净利润2762万元,比上年下降5.51%; 本期末资产 总额为70847万元,比上年增长5.85%;长期借款1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00万元(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转入流动负债),同时归还了到期借款1800 万元; 股东权益 52317万元,比上年增长1.37%。
    (8372.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7615978.3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5577388.14 元(含江中药业子公司提取数),提取10%法定公益金5577388.14 元(含江中药业 子公司提取数),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61202.08元, 加上年度未分配 利润69931892.36元,200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393094.44元。决定以 本年度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 金146112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71781894.44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8372.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利润预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1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下一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0%-20%;
    (3)公司下一年度分配将采取送红股或派发现金的形式, 其中派发现金的比 例不低于20%。
    (4)以上利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届时实际情况而定。
    (8372.97万股同意,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刘维、陈毅敏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