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6月19日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全文登载。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