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19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富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