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5月1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江中药业"改为"G江中",股票代码"60075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4月6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4日至4月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6.63%,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84.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9968000股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所持有的江中药业的非流通股将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江中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公司在实施股权分置后,在2007~2009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公司2006~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江中药业当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3712000 57.29% 19968000 - 63744000 43.63% 1 合计 83712000 57.29% 19968000 - 63744000 43.63%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票上市日
    (一)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5日
    (二)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5月17日,本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江中药业"改为"G江中",股票代码"60075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
    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83712000 -83712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83712000 -83712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63744000 63744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63744000 63744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62400000 19968000 82368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62400000 19968000 82368000 股份总额 146112000 0 146112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744000 2008年5月19日 注1
    注1:根据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有的江中药业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八、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吴伯帆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788号
    电话:0791-8169323 传真:0791-8169323
    电子信箱:jzyy@jzjt.com
    (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都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及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四)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