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赣国资产权字(2006)83号《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