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富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5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5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拟订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1461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9,222,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464,154.33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05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六、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决议
    七、关于清理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决议
    八、关于公司2006年度经营计划预算指标的决议
    九、关于完善公司授权经营体系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贯彻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整改报告的决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本公司根据赣证监发〔2005〕1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围绕公司改革、规范和发展三个方面,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在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方案。本监事会认为该整改报告的实施将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