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2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詹政、皮耐安委托独立董事刘纪鹏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05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全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决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廖礼村先生提名,本届董事会推选董全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董全臣先生简历:
    董全臣,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纳贝斯克(中国)控股公司财务总监、邮电国旅集团副总裁,现任江中制药集团总裁。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决议
    为明确董事分工,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董全臣、易敏之、刘继勇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全臣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廖礼村、詹政、皮耐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詹政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由董全臣、刘纪鹏、詹政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刘纪鹏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卢小青、刘纪鹏、皮耐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皮耐安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决议
    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决定聘任刘旭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刘旭海先生简历:
    刘旭海,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药师,曾任江中制药厂车间主任、江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
    经公司总经理刘旭海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吴伯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吴伯帆先生简历:
    吴伯帆,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曾任江中制药厂财务科科员、项目主管、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核部主管、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决议
    经公司董事长董全臣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吴伯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吴伯帆先生提名,决定聘任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郭?女士简历:
    郭?,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江中药业证券事务专员,2005年3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