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礼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其中国有股股东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8371980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837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2003年末总股本1461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83719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为完善生产经营辅助配设施体系,减少关联交易,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发酵车间、提炼车间、分装车间、锅炉车间、动力车间、葡萄糖车间、6-APA车间、检修车间所属机器设备、房屋等资产)。依据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3)恒德赣评字016号-《江西东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让资产评估报告书》,该项资产收购定价为人民币2,962.33万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2004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公告的“评估报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系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以7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司决定收购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8.71%股权。公司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资产的评估机构,中磊事务所以200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中医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江中医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7434.41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按照48.71%股权对应折算的股权价值为3622万元,该价格即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本次收购完成后,江中集团将不再持有江中医贸股权,公司将持有江中医贸99.71%的股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2004年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公告的“评估报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系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以78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赞成股份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通过本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陈毅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