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31日上午11时在北京召开。谢航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3人,公司傅文斌监事委托谢航监事长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