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尚有金钟广场部分房产权证的过户手续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等收尾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作了及时披露(见2003年3月28日、4月29日、5月28日、6月28日、7月29日、8月30日和9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一旦上述收尾工作全部完成,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