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3月26日下午在金钟会所召开,全体董事(含授权委托)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伟恕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收购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40%的出资额、收购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上实湖滨发展有限公司10%的出资额,按原出资额进行收购,收购总金额为12,500万元。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四名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不含董、监事薪酬);
    三、关于审议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为全额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公司将及时履行有关授信及借款公告。
    四、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视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确定会议召开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增补二名董事的议案;此议案需逐项表决。
    7、关于收购上海上实湖滨新城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一至五详见2003年1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临2003-05、临2003-06。
    议案六详见2003年3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临2003-12。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03年4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2、登记地点:上海中山北路235号(宝昌路口)4楼多功能厅(交通:66、47、115、205、723等公交车到达)
    3、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54246488 传真:54246566
    联系人:阚兆森、陈建梅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等自理。本次大会不发任何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