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师报字(2002)第778号
    上海上实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9年12月31日、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与2002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9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与2002年1~6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2年1~6月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9年12月31日、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与200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1999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与2002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2002年1~6月的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上海上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 斌 刘小虎
    中国 上海 二OO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