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洲资评报字〖02〗第C0500281号
    特别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进行了评估工作。
    评估目的: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拟将部分资产转让给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600748),本次评估结果供被评估单位资产转让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
    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本次评估的范围是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给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具体包括:
    1、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86.67%的股权,账面价值65,000,000.00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账面资产为75,172,666.20元,负债172,666.20,账面净资产75,000,000.00元。
    2、长期投资--浦发银行3100万股法人股,账面价值40,610,000.00元;
    3、长期投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括上实大厦房屋经营部分收益权和东方商厦房屋经营部分收益权,账面价值50,000,000.00元;
    4、上海上实大厦部分楼层的房屋建筑物(包括5-8层、18层A、B、C、D座、28层A、B、C、E、G、H座以及32层,建筑面积为9392.94米2),账面原值123,380,609.55元,账面净值111,319,049.55元。
    评估方法: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针对不同的资产,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对委估部分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主要方法如下:
    对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净资产价值后,确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股权价值;
    对长期投资--浦发银行3100万股法人股,根据该上市公司最新公布的中报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该长期投资的股权价值;
    对长期投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括上实大厦房屋经营的部分收益权和东方商厦房屋经营的部分收益权,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上海上实大厦部分楼层的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清查调整后,委估资产账面净值为266,929,049.55元;经评估,2002年6月30日的委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444,906,278.29元。大写肆亿肆仟肆佰玖拾万陆仟贰佰柒拾捌元贰角玖分,评估结果汇总情况如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15,561.00 15,561.00 30,832.01 15,271.01 98.14 固定资产 11,131.90 11,131.90 13,658.62 2,526.72 22.70 其中:在 建工程 建 筑 物 11,131.90 11,131.90 13,658.62 2,526.72 22.70 设 备 无形资产 其中:土 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26,692.90 26,692.90 44,490.63 17,797.73 66.68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总资产 26,692.90 26,692.90 44,490.63 17,797.73 66.68
    
上 海 东 洲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永卫 秦 刚
    二○○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