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9月25日召开了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将浦东不锈资产出售给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购买上海上实 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议案》等议案,于2002年9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并于200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报告书 草案 》、《国浩律师集团 上海 事务所关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与购买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与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 2001 105号 规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方案需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重组委” 审核,公司董事会已就本公司股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公司股票于2002年9月27日开始停牌。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购买方案现已经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的有关事宜进行补充和调整。并于2002年12月17日之前就上述有关事宜进行补充披露,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公司股票申请复牌。
    另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2月30日召开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12月30日下午1: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议程:
    1 《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将浦东不锈资产出售给上海三钢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2 《关于浦东不锈由于资产重组购买上海上实 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资产的议案》;
    3 《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购买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 1 - 4 项内容详见2002年9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由于上述议案涉及与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此股东大会就上述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出席对象:
    1 截止2002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nbsp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唬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02年12月19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
    2 登记地点:上海浦东南路3788号二楼;
    3 机构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
    6、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电话:58839651传真:68630598
    邮编:200126联系人:苗庆同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