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2日上午9:00在上海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 376,98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1636%,出席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成樑先生因身体抱恙,临时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陆申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6,917,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6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73%;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3%。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6,975,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 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4%。
    3、《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76,975,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4%。
    4、《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76,975,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4%。
    5、《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376,675,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172%;反对30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815%;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3%。
    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587,541,6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58,754,164.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99,185,752.95元结转下一年度。
    6、《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6,982,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4%。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376,617,58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018%;反对36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969%;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0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徐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本次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