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本公司430,571,622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80,341,216股。其中,有29,377,082股股份已于2006年12月26日限售期满,取得了上市流通权。
    2007年3月16日,公司接到上海上实通知,截至2007年3月16日收盘,上海上实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本公司股份12,006,0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上海上实目前持有公司368,335,1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62.69%。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