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上海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会期半天),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详见2006年8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临2006-17、临2006-18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登记地点:上海控江路1688号卫百辛大厦1808室会议室(交通:6、103、220等公交车到达);
    3、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电话:021-53858859 传真:021-53858879
    联系人:阚兆森、陈建梅
    2、会期半天。
    3、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金融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下达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秩序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与会股东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均为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小姐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