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公司与上海南洋胶合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胶合板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买住宅实木复合地板和木门
    l 南洋胶合板公司是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洋胶合板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云中为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南洋胶合板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进行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到2006年4月10日,公司与南洋胶合板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住宅地板)和木门购销合同(住宅内门),公司向南洋胶合板公司购买用于"海上海新城"住宅精装实木复合地板,计人民币10,419,500元,以及购买用于"海上海新城"住宅内门工程的南洋木门,计人民币4,664,550元。合计金额为15,084,050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南洋胶合板公司成立于一九八八年五月,是外商独资(港澳台)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徐汇区龙吴路2706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云中,经营范围为各种品种和规格的胶合板、木门、防盗门、防火门、木线条、集成材、家具以及各类木材及其制品的生产、来料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和售后服务,建筑装饰(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南洋胶合板公司是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洋胶合板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云中为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因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2、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2006年度将签署采购合同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
    三、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原则遵循市场价格原则。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海上海新城"项目精装修房定购材料,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采用市场定价,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的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购销合同和木门购销合同;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