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76号文《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公司将所持有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4,65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际集团")的事项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于上海国际集团同时受让其它公司持有的浦发银行法人股,所以上海国际集团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